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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医院关于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2023-11-17 09:37  

为强化校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校医院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结合校医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校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事件引起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在长春大学传染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校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工作组的组成是:

组 长:岳利军

副组长:彭  燕

成 员:徐  丹 万丽云 包和平 宋丹丹  夏丽娜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学生健康管理和发热门诊治疗,对一般轻症学生进行诊治,对重症或危重症学生转诊到上一级医院。调查分析传染病传播特征和途径,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督促校园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开展校园医疗急救知识培训。

三、应急响应与现场急救

   凡校园内发生等级应急事件,应启动校医院应急预案。

(一)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医院应急工作组成员要立即携带相关急救设备与药品到达现场。(责任单位:医疗科、护理部、医技科)

(二)在学校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迅速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分级。(责任单位:医疗科、护理部、保健科)

(三)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一般轻症学生进行治疗,对重症或危重症学生紧急转诊到上一级医院。(责任单位:医疗科、护理部、院办公室)

(四)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各科室)

四、工作措施

(一)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医院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师生可以随时联系到医疗急救小组。(责任单位:医疗科、护理部)

(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用于接收和治疗突发事件患者、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按照传染病管理要求进行隔离留观、诊治护理、转诊治疗、消毒监督等。(责任单位:院办公室、护理部、医疗科)

(三)完备药品器械。准备各种急救的药品、完好器械等物质,协调开辟通道,确保现场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医技科、护理部、院办公室)

(四)开展急救培训。定期开展对医务人员专业急救培训。(责任单位:医疗科、护理部)

(五)开展消毒监督。负责校园消毒技术指导和监测,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与环境清洁卫生。(责任单位:保健科、医技科)

(六)开设发热门诊。对可疑病人进行相关检查,避免漏诊和误诊,并及时做好登记,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医疗科)

(七)落实网络直报制度。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院应及时向学校及上级卫生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责任单位:保健科)

(八)防控院内感染。做好校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责任单位:护理部)

五、工作要求

(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在执行预案中必须服从学校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调动和安排。

   (二)全体医务人员要具有预防传染病与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救援的准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持学校稳定、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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